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 - 企事业单位

华文在线 华文在线     2019-03-10    0 许可 ICP 备案 通信管理局 天津

天津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_华文在线.jpg


1. 律师事务所必须使用三证合一的最新营业执照来备案(不接受执业许可证)。

2. 通信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。

3.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。

4. 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。

5. 负责人满18周岁才能备案。

6.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本省。

7. 联系方式2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,在备注中标明:联系方式2中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。

8.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在有效期内,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一致。

9. 一个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。

10.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。

11.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,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
12. 备案证件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必须使用原件,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
13. 必须使用最新幕布照,不可使用原备案订单幕布照。

14. 同一个主体下只能有一个备案,存在多个备案号的,必须要先去注销其中一个,再提交接入、新增网站备案。

变更相关:

1.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,需要同时附更名函;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。

2.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,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,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,可填写原证件号,上传最新证件扫描件,接入成功后再去原接入商提交变更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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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是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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