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 - 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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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10
1.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。
2. 负责人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。
3. 个人未满18岁备案,需要同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,并备注监护人与备案人的关系。
4.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。
5.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、域名、人名命名。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。
6.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。
7. 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。
8.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,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。
9. 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3个域名。
10.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,需提供域名证书。
11.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。
12.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。
13. “网站服务内容”不能选“个人空间/博客”,如选择“其他”,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。
14.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。
15.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,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16. 备案证件(身份证)、《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》必须使用原件,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17.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(即有备案主体,但主体下无网站信息),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。
变更相关:
1.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,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,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。
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 - 企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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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9
1.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。
2.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副本)。
3.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。
4. 主体、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。
5. 主体、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;联系方式2必填(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)。
6.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、域名、人名命名。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。
7.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。
8.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,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。
9. 单位备案一次不得超过5个域名。
10.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,需提供域名证书。
11.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,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。
12.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。
13.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,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14. 备案证件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必须使用原件,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15. 《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》必须为原件,公章为鲜红章。
16.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,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。
变更相关:
1.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,需要同时附更名函。
2.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,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,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,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,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信息。
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 - 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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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10
1. 负责人证件地址必须为河南省。
2. 负责人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。
3. 个人未满18岁备案,需要同时上传监护人身份证,并备注监护人与备案人的关系。
4. 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。
5.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、域名、人名命名。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。
6.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。
7. 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。
8.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,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。
9. 个人备案一次不得超过3个域名。
10.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,需提供域名证书。
11.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。
12. 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人姓名一致。
13. “网站服务内容”不能选“个人空间/博客”,如选择“其他”,需在网站备注内添加备注内容。
14.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。
15.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,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16. 备案证件(身份证)、《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》必须使用原件,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17.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(即有备案主体,但主体下无网站信息),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。
变更相关:
1. 个人如是企业法定代表人,可以变更为对应企业,其他情况不允许变更主体。
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要求 - 企事业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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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9
1.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。
2. 企业需使用最新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副本)。
3.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。
4. 主体、网站负责人证件号码、手机号码不能为其他主体备案过。
5. 主体、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为河南省;联系方式2必填(无固话需填写与负责人不同的手机号)。
6. 网站名称不允许以个人网站或个人、域名、人名命名。禁止含有中华或中国字样。
7. 非政府机构不能办理地方门户类网站。
8.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,多个域名按不同网站提交。
9. 单位备案一次不得超过5个域名。
10. 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,需提供域名证书。
11. 备案域名需实名认证且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,域名所有者须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。
12. 网站成功办理备案前不得开通访问。
13. 已备案网站必须开站,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14. 备案证件(营业执照、身份证等)必须使用原件,即上传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。
15. 《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》必须为原件,公章为鲜红章。
16. 主体下存在空壳网站的,先处理空壳网站后再新增或接入。
变更相关:
1. 企业变更为企业只接受更名,需要同时附更名函。
2.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,如果原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,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,需注销原备案号再提交备案,或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信息。